各学院、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过程管理,提高校企合作建设质量,依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关于深化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校政〔2018〕94号)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合作共建“两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校政〔2019〕35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企合作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检查范围
各单位校企合作工作情况和现运行的校企合作项目。
二、 考核检查内容
1.各单位对本年度校企合作工作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领导和组织管理、合作单位和合作项目,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2.运行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三、 考核检查方式
各单位自查与学校集中考核相结合。
四、 考核检查程序
1.各单位自查。12月20日前各单位上报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自查表》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详情表》(见附件1、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集中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校企合作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具体程序为:
(1)听取PPT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内容包括单位总体工作和项目开展情况)
(2)评审专家考核打分。
(3)统计评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积极准备汇报材料,提前一天通知汇报时间。
2.相关材料按时上报,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社会服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780188@qq.com。
3.学校将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关于深化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奖补和所在单位再次立项建设校企合作项目的重要依据。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莉
电 话:15824881272
社会服务办公室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